在眾多的視覺符號中,怎樣才能讓人過目不忘而又記憶猶新呢?這一直是標志設計師隨著時代的變化而在不斷探討的問題,也是標志的主要功能特征:識別性。
標志是體現形象的核心,它代表一個個體、機構、產品的特性和個性。不同行業、性質的團體,須有明體現其特點的標志。只有具備明確的行業特征,又能與眾不同體現其個性特點,才有助于進一步推展整視覺形象。
當我們見到一個生人時,他給你的直覺記憶只有兩個:姓名和模樣。這就給人一種直觀的視覺記憶,即形象記憶,如同我們可以較容易地分辨出不同的樹木、花草,因為它們為我們所熟悉,給人的聯想豐富。因此象形的標志具有很強的直覺記憶效果和聯想記憶效果。通過標志的外形、造型、內容、形象、文字、色彩傳達給人們標志的特指內容和性質。并通過簡潔直觀的表現,在短時間內的認知。因此,它需有效的可識性。無論是放大還是縮小,在不同媒介、環境中都應為讀者提供最簡明概括的視覺信息。
另一方面,文字性的標志有較強的可讀性,人們可以通過文字的理解加強記憶效果。文字的局限性是對于不同文化背景和理解程度的人,反應不一。國際品牌大都采用拉丁字母作為文字標志,因其具有較高的國際認知度。而文字本土化則反映標志的地域和民族文化特征。也有不少的成功的中文、日文的文字成為家喻戶曉的標志。一個全球能用的“OK”不僅是口語化的國際語,也在廣告等宣傳物上成為被認可的文字標志之一。它源于印第安人,意為“如此”,因較為上口易記而被廣泛使用。

除了最為重要的識別性,上海標志設計公司尚略廣告總結標志設計的相關基本原則還包括:
1.準確性
標志設計應能集中反映企業的經營理念,突出企業形象,體現企業的行業特征,闡釋企業或生產特征的有關內容。
2.沖擊力
在商業環境中,標志能夠突出醒目,達到迅速和易記的識別效果。
3.適用性
標志應該遵循視覺上的美感形式,便于后期許多技術上的制作、加工。
4.原創性
應該和競爭對手區分開來,與競爭對手相近是被法律所不允許的。
5.簡潔性
標志設計不要太過復雜,減少一些附加修飾,要易于被識別。
6.記憶度
標志設計不宜太過直白,要去探究受眾興趣和關注度增加受眾的想象力、記憶力。
7.長期性
在設計標志時要十分小心,不要盲目追隨時尚潮流,以避免過時。
8.整合化
為了更利于印刷和其他形式上的處理而簡化其表述,元素整合、統一而又服從整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