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略上海logo設計公司截取的下面這張圖選自Tim Lapetino的《雅達利的藝術》。該書制作精美,呈現了雅達利這個先進的電子游戲公司四十多年來的logo,包裝和廣告案例。

雅達利的logo被人親切地戲稱為“富士”。目前,該logo設計仍是流行文化的一個永恒部分。
同時代的logo如Carolyn Davidson為耐克設計的勾和Regis MaKenna公司為蘋果公司創作的蘋果logo,都孵化出了神乎其神的傳說和滔滔不絕的設計批判,但雅達利的logo卻依舊撲朔迷離,這無疑讓本就神秘的設計師George Opperman和這個logo本身顯得更加神秘。
我們所知道的事實如下:George Opperman在他自己創辦的公司工作時,為他的雅達利客戶設計了這個logo。雅達利的創意總監George Faraco和合伙人Nolan Bushnell參與了創意監制和最后的logo選擇。不過,我們仍然不清楚Opperman的創作過程和真實創作意圖。

在1983年的公司訪談中,Opperman就該logo的起源說道:“符號只是視覺昵稱,融合了首字母和闡釋性的設計元素。我一直嘗試著用某種風格表現‘A’,然后我看了雅達利當時推出的一款叫作《攻破對方大門》的熱門游戲。這款游戲有一條中線和一個球。球不停地從兩邊擊打中線。我想那個球會把線打得向外彎。于是我就做了那樣的設計。”?
這個解釋旨在加固Opperman在這個logo上寄寓的意圖,但并非所有人都買這個“官方故事”的賬。在其他訪談中,Faraco始終說這個logo背后無此般深意,他認為Opperman是在事后才有了這樣的解釋。Faraco說道:“這純屬胡扯。只是一個設計而已,什么語義故事之類的都是鬼話。那只是‘某人’瞎編的。他給了我很多涂鴉,我說‘用這個’,然后就用了。”?

這些是當初備選的logo設計概念。
Bushnell認為Opperman故意為那個logo提供了多個相互沖突的起源故事,比如說它代表一個日文文字或說它像著名的富士山。撇開創作意圖不說,Opperman最終的logo版本于1973年首次在游戲《太空競賽》的宣傳材料和街機上出現。
Bushenell描述了他當時提出的創意要求:“我說,‘logo必須要非常簡單;如果畫在8×10的紙上,必須要能讓人在100英尺外認出;必須要能很方便地印在帽子、體恤衫等東西上;不能有太多細小的線條,也就是說,必須要突出。’我對Opperman的設計一見鐘情,覺得‘就是它了’,當時沒有半點猶豫。”?
如果你想重溫童年(2600 是我的第一臺游戲機), 那么不妨在Amazon.com和Amazon.co.uk上看看《雅達利的藝術》,來進一步了解它的歷史。

logo設計資訊與設計書籍分享,尚略廣告,上海logo設計公司,上海品牌設計公司設計策劃部。
本文網址:http://m.fc1937.com/news_info.asp?id=2543,轉載請注明出處。